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條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該地塊擬變更為居住用地,,因此合肥市包河區城市更新建設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國清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現將調查調查情況公示:
建設單位:合肥市包河區城市更新建設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合肥市包河區包河區望湖街道
公示內容:包河區衛崗王衛片區城市更新5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見附件
公示時間: 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30日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需要真實姓名,單位需要加蓋公章。
聯系人:李澤遠 18856952707
附件下載:wangwei.zip |